各分子公司、各部室、工会:
请各单位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要求,于2020年4月15日前,将2019年度产生重要档案整理移交至公司档案室存档,并做好一般档案的整理。
档案移交时,请交档方制作好一式两份的“档案移交(接收)表”,交接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留证。
特此通知。
行政事务部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