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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能源业务规划及展望

  一、新能源项目实施背景分析

  (一)提振经济的新使命

  在疫情和高铁的双重冲击下,公司各产业面临巨大压力。面对提振经济、产业复苏、解决就业的新形势,公司在2020年4月11日生产经营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工作要求和发展思路:加快工作节奏,加快恢复生产,抢抓市场机遇、寻找市场机遇、创造市场机遇,寻求发展新路径,推行体制、机制调整,破除企业发展障碍。在此艰难时刻,我们要贯彻公司的工作要求和发展思路,承担起重要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

  (二)产业困局的新突破

  目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处在起步阶段,特别是公共充电设备,需要充电基础设施的强力支撑。在公司的业务板块内建设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网,形成充电网、车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的新能源互联网格局。以第三方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调峰,提升我市区域新能源的消纳,将产生较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从而推动实现智慧城市新能源方向的战略转型。

  (三)战略转型的新机遇

  2020年3月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加快“5G、特高压、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七大“新基建”的建设速度。“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正式列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规划,为整个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动力,市场建设将倍速提升。

  早在2018年底、2019年初,我部就对市、县(区)新能源市场进行了解。今年4月,公司对新能源充电行业展开了深入的市场调研工作,并与业界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充电桩企业“特来电”展开了针对淮安地区充电市场的合作与布局,初期计划在汽车南、北站分别建设一期中等规模的快充场站,场站的设备投资及建设均由特来电公司承担,我司仅提供场地资源,并在一定时期内获取固定的场地租金收入,以此作为进入新能源行业的敲门砖。结合全国“新基建”的建设背景,加快布局充电新型基础设施,既符合国家号召,助推淮安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二、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一)行业政策的新变化

  2020年3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这项政策的出台,极大地坚定了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信心,刺激了国内新能源汽车的消费需求,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发展快车道。

  早在2019年12月,国家工信部就发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路径及时间表,至2025年,新能源新车销量在汽车销售中将占比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系统等关键技术领域将取得突破。

同时,国家财政部针对2017年和2018年的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做了调整和完善,分别下发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6] 958号)和《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财建[2018] 18号)两个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文件,通过对不同类型和不同续航里程的纯电动车型的差异化补贴,一方面加快促进新能源尤其是纯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另一方面引导了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发展方向。

  随着国内电动汽车价格不断降低、续航里程不断增加,纯电动汽车对城市交通需求的满足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必将借助于发展新能源汽车实现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跨越。

  (二) 江苏省层面政策

  2016年12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指出:

  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标准车超过25万辆,到2020年形成以私人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为主的推广应用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累计建设充电桩约17万个,力争建成充电桩20万个,满足20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需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1、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规模。各地要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等城市客运,公路客车以及环卫、邮政、物流、市政、工程、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例。到2020年,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80%以上。

  2、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50% 以上。企事业单位应积极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各地要根据发展实际,做好充电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市规划,完善城市和充电设施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4、加快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建设。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文体场馆等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公共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

  5、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网络。对于公交、环卫、机场通勤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根据线路运营需要,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沿途合理建设独立占地的快充站和换电站。对巡游出租、物流等非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应充分挖掘单位内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的潜力,结合城市公共充电设施,实现高效互补。

  三、公司新能源发展规划

  根据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新能源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市今后新能源汽车发展状况及市场需求预测。经过审慎的市场前期调研,目前公司与特来电新能源公司协议合作,在南、北站各建设20台充电桩,建成后24小时可满足约600辆电动汽车的用电需求。试点的南、北站两个充电场站正常运营一段时间后,通过观察场站的运营状况,并判断充电市场的发展趋势,当场站运营条件成熟时或是电车有重大增量节点出现时,可与特来电提出后续合作规划,并参与运营分成。待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运行经验、取得新能源运营资格后可自行采购充电桩设备,在集团公司旗下的各车站、检测站、加油站、驾校及各县区的子公司等场地,由点成线,由线成网,自行建设充电场站并运营,运营模式可根据当下实际情况选择“自运营”或“代运营”。同时,公司内部的部分传统燃油车可能会逐步电动化,可根据具体情况,搭配建设部分专用场站,减少车辆运营成本,增加运输类主营业务的收入。充电场站布局初具规模后,我司可针对新能源车辆租售业务展开规划,凭借自有场站的资源优势,推出以结合充电业务并行的电车租赁、销售一体化业务,全面涉足新能源行业,迎合国家政策发展,助推集团公司业态多元化发展。

  最后,借用集团两位领导的文字作为本文的结束语:一位是党委书记陈庆国在《谈经论道》专栏中所著《大疫当前应自强》,文中他激励全体员工:“我们绝不能有一丝懈怠、一刻停顿,加快各类工作、业务的节奏,激活企业效能,让企业再现生机”;另一位是总经理施涵发布在工作群中的一段文字,“认真做事,只是把事情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情做好。思想决定行动,态度决定行动,有了进取之心才会有进取之行,期待更多单位出彩展示”。谨此与各位同仁共勉。(汽车服务部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