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评判标准:群众满意,不搞 “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做劳民伤财的 “面子活”,多做雪中送炭的 “里子事”。
3.核心要求:利民之事,丝发必兴,从群众急难愁盼中找工作方向,把好事实事做到群众心坎上。
2. 显功与潜功辩证统一。显功:即期见效、群众可感的实事(如民生改善、项目落地)。潜功: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的好事(如生态保护、制度建设、人才培育)。境界要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不计个人功名,追求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3. 全局与长远统一。胸怀 “国之大者”,处理好短期与长期、局部与全局、发展与保护、当前与未来的关系,不搞急功近利、寅吃卯粮。
2. 常修党性初心。以党性立身,摒弃个人得失,把 “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 作为干事创业的根本动力。
3. 树立正确价值。不慕虚荣、不务虚功、不图虚名,把 “群众口碑”“历史评价” 作为最高追求。
2. 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论证、尊重规律、倾听民意,重大决策集体研究、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符合实际、顺应民心。
3. 统筹显潜关系。既抓当前见效的民生实事,更抓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保持战略定力与历史耐心。
2. 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
3. 发扬钉钉子精神。对长期任务滴水穿石、久久为功;对当务之急立说立行、紧抓快办,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抓落实。
4. 敢于动真碰硬。直面矛盾、破解难题,不回避历史遗留问题,不搞 “新官不理旧账”,以担当诠释忠诚。
2.坚决反对形式主义:精简会议文件、减少过度留痕,把精力用在抓落实、解难题上。
3.坚决杜绝急功近利:不搞 “短平快” 泡沫政绩,不做 “寅吃卯粮” 透支未来的事。
2. 鲜明用人导向。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重用为民、务实、担当的干部,让搞虚功、谋私利的干部无市场。
3. 强化监督问责。对政绩观偏差、搞形象工程的严肃追责,以刚性约束倒逼正确政绩观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正确政绩观,就是以党性立身、以人民为本、以规律为尺、以实干为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核心追求,把实事求是作为根本准则,把真抓实干作为必由之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归根结底要见之于行、落之于实,体现在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中。(来源:党建参阅)